公共消息未停讓行人致死 新北重罰肇事公車公司及駕駛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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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停讓行人致死 新北重罰肇事公車公司及駕駛員

《圖說》警員處理中和區壽德街、民德路口發生公車撞死老翁交通事故現場。〈警方提供〉

【民眾網葉柏成新北報導】今〈19〉日中和區壽德街、民德路口發生公車左轉彎未停讓行人導致死亡事故,經新北交通局查為臺北客運667路線,因涉及公司未落實管理駕駛轉彎前停讓,交通局依據公路法重罰9萬元,另客運公司也先將該肇事駕駛員停職,該公司承諾負責後續賠償事宜。

交通局表示,除公路法罰款外,該案也列入公車營運服務品質評鑑「駕駛路口停讓動作落實情形指標」項目扣分,將來會影響整個公司的補助款請領資格,而肇事的車輛也遭扣牌暫時停止營運。

交通局統計近3年該肇事路口並未發現有死亡事故,每年平均有6件受傷事故,肇事樣態為車輛碰撞,並未發現有公車肇事紀錄。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於行穿線有行人穿越時肇事致死情形,將於警察局開立罰單移送交通事件裁決處後,吊銷肇事駕駛員之駕駛執照,該員將無法再擔任公車駕駛。

交通局重申將嚴格要求公車業者加強駕駛員行車安全教育訓練,也會加強實地稽查駕駛員路口停讓及指叉動作,以維護行人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