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拜登日前簽署「美台廿一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執行法案」,正式完成立法。首批協定包括貿易便捷化、良好法規實務、反貪腐、中小企業及服務業國內規章等五項議題。而在第一批完成後,雙方將就農業、標準、數位貿易、勞動、環境及國營事業等其他七項議題進行後續協商。
台美可以達成協議,當然是正面的,未來也應持續完成其他項目,有利於台美關係的精進,但是國內對此協議宜有正確解讀。
台美廿一世紀貿易倡議,反映出美國貿易政策的大轉軌。美國早已退出市場開放為主軸的自由貿易協定(FTA)行列,轉而推動以反映美國價值為主的經貿協定,例如台美廿一世紀貿易倡議、美歐貿易科技委員會,以及包括美國等十四國的印太經濟架構。
這些協定共同特色是完全不觸及自由化,而以強調維護勞工權益,建立完善經貿制度,打造公平經貿體系為主軸。美國目前國內氛圍是傳統FTA對美國並無助益,未來不太可能重回FTA舞台;所以若以台美廿一世紀貿易倡議做為台美FTA的敲門磚,並不切實際。
台美廿一世紀貿易倡議之外,還有很多直接攸關台灣經貿發展的課題,例如供應鏈韌性議題,此在印太經濟架構已初步達成共識,可能會首先啟動,台灣則被排除在外。
所以台灣應主動向美方爭取納入更多可以彰顯台灣利益的議題。例如可向美方表達沒有台灣的印太供應鏈,必然是不完整的。除供應鏈以外,台美租稅協定,台美經貿政策資訊交換平台,以及對中國大陸投資政策的調合,都是台灣可以切入的項目。
基於此,台灣應善用其他平台,例如台美經濟繁榮夥伴對話(EPPD)、科技貿易暨投資合作架構(TTIC),與行之已久的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以進一步深化台美關係。
國內也有將台美廿一世紀貿易倡議與兩岸服貿協議相比,認為服貿協議會促使國內服務業大舉西進薪資水準較低的大陸投資,會拉低台灣薪資水平。反觀台美廿一世紀貿易倡議可帶動台灣對美投資,有助於台灣整體所得提升,以此彰顯「聯美抗中」的價值。
此種相比可說是謬誤百出,由於台美廿一世紀貿易倡議不涉及市場開放,所以對於貿易及投資流向,影響非常有限。而且若以此邏輯,去所得低地區投資即會拉低國內所得,去高所得地區投資則會提升所得。美國就不會強力要求中國大陸必須落實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承諾,以保障在大陸營運美國企業的權益;以及中國大陸即使被美國強力圍堵下,但仍然是全球吸引外人投資的主要據點。
美國貿易政策改弦易轍,在全球處處插旗,台灣絕對不能缺席;但也應體認在台美廿一世紀貿易倡議之外,台美經貿還有很大的一片天空,台灣更不能忽略。
(本文刊於2023年08月17日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