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則互為表裡的時事新聞,背後所共同糾結的變遷意涵,實有其進一步探究之必要。
首先,根據內政部統計顯示,從2012年至2022年這十年期間,國內35歲以上產婦的所占比,已經是從19%逐年上升至32%,至於,一向被視為是生育主力的25至34歲年齡層,則是從71.2%下降至58.5%,此一年輕產婦越來越少之於高齡產婦越來越多的反差現象,恐讓兩者所出現的「黃金交叉」,成為一項足以擔憂的發展性危機,畢竟,台灣的生產主力一舉改由高齡產婦接棒,高齡準媽媽生產風險增加的客觀事實,自然意味著染色體容易異常致使會出現較高機率的先天缺陷;其次,針對國人普遍出現遲婚及其不易受孕的晚育現象,國健署自2021年起便擴大不孕症補助,首度公布該項的執行效益,總計斥資新台幣38億元,累積10,383對接受補助的夫妻成功「做人」,共產下11,636名嬰兒,平均每位寶寶花費32.7萬元公帑,如此一來,更形增益上述高齡產婦成為生育大軍的弔詭、迷亂所在。
誠然,以上兩則的時事新聞報導所指涉出來的都是某種生兒育女的文化主義期待,就此而言,該項不孕症的擴大補助措施自當是要復歸於包括家庭本位、婦女本位、嬰兒本位、社會本位之於最佳利益及其成本代價的綜融性考量,換言之,考察的癥結點斷然不在於將不孕症治療的補助對象從原本僅限於低收、中低收入戶一舉擴充到一般民眾及其不孕症高治療費用的相對補助,而是該項係以未滿45歲年齡為其上限的補助政策,本身已然隱含某種結構性限制的孕育風險,如此一來,當務之急乃是如何就其適婚當育的認知基模和配套作為,有其從戰略到戰術、從婚生子女到未婚生嬰兒、從不孕症治療到代孕生產,以迄於從補助年齡的遞延到早婚、晚婚、試婚、適婚、遲婚及其早育、當育、遲育、不孕、代孕,彼此之間的相互拉扯,所關乎到女性之於「個人動力」、男女兩造之於「團體動力」、原生己生之於「家庭動力」抑或制度設計時代氛圍之於「系統動力」的動力分析。以此觀之,以不孕症治療補助作為解決少子女化議題現象的較大解釋變異因素,恐有將複雜問題過於簡單、枝微、切割化之嫌。
總之,當前台灣一地的人口發展危機,看得到是平均餘命延長的「高齡化」,之於越生越少並以高齡產婦為其策進重點的「少子女化」,兩者之間的彼此拔河乃甚至於出現一方棄守的重傷害,如此一來,從新生兒人口的『量變』到高齡產婦及其嬰兒先天缺陷風險的『質變』,以至於從適婚當育到遲婚晚育及其高社經人口到特定族群所牽動到的不生、少生、多生、晚生與難生,就此而言,當前的人口政策以及相與關聯的配套措施,自然是需要破壞性變革的創新作法,否則,無以復加之於『量不足』及其『質堪憂』所造成的人口發展危機,這才是考察上述兩則時事新聞的針砭所在。
(本文曾刊登於112.07.19 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