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閣揆就任,大家關心的不是他的雄才大略,而是他的借調高薪。這是完全出乎預料的新聞事件發展。
試想身為國家最高行政首長,如果履任伊始,即有對原職藕斷絲連眷戀,如何全力以赴報效國家?不要說共赴國難,為國捐軀的情操,就是起碼的服務桑梓,造福社稷的行政倫理,恐怕也都有人懷疑。因之,誠摯呼籲新閣揆既然宣誓就職,就該毅然宣布辭去高薪原職,戮力從公以規畫國家正面臨兵凶戰危的行動方案,且要義無反顧投入社會治安防治之道,更該以夙夜匪懈態度策進國家興盛,領導全民化危機為轉機。
說到「借調」,本人係事務官極少數的實踐者。在台灣聽到的借調事件,多半指的是政務官職缺。就事務官言,一般借調是常見諸甲機關人員暫調兼乙機關職缺跨用,或是甲機關遇特殊事件需要非常手段處理,特別情商乙機關人員於一定時程內在甲機關服務。早年國民大會六年開一次大會,會期長達三個月,會議期間大部分人力多由各機關借調。該等人員多數為具公務員身分的狹義「公務人員」,亦即多屬事務官。
個人於台北市立師範學院任教時,當時內政部長林豐正邀請借調該部民政司服務。民政司長係事務官,借調三年期間,曾完成三部法律立法,十五種法規命令訂定,加上首次邀請達賴喇嘛來台訪問,籌辦九二一集集大地震死亡同胞追悼大會,曾記大功多達十餘次,卻因是借調的教育人員,依法不得一次記大功二次核發考績獎金,少領百萬元以上的「應有收入」;加上三年借調,須買回少繳交的「教育人員服務年資」廿餘萬元,以致因借調身分竟平白損失一百廿萬元。
當時借調旨在規畫精省後地方制度、精省前因應措施。當年精省有功人員,不是頒發獎章,就是論功行賞不次拔擢,但身為該項業務第一線高階事務官,只因是借調竟享受不到依法加薪優惠,連一紙獎狀也未能取得,更不敢妄想獲頒獎章或提拔高升。
回顧此往事,主要在於說明事務官借調,不僅工作倍增,須視如本職全力策進,而且為補年資之不足需要自掏不少荷包。事務官任何實惠皆可抛,但責任則無一缺漏或免除。
反之,政務官借調就完全不一樣。政務官因無事務官年資問題,不需自掏腰包買年資;就是買年資應該也是公家埋單,更不用計較專案考績獎金損失。那些出任副首長的政務官,在服務期間更是有如在太陽傘下風光寫意,又可享有光宗耀祖歲月。
行政部門借調政務官,不論來自學界或是出自民意機關,都在總統、行政院長或黨領導人「關愛的眼神」下出任要職。因為過往完全沒有了解或涉獵的行政問題,可能隨時在公文卷宗出現。為維護個人尊嚴,竟在毫無準備下或稱毫無概念下主持協調會或決策會,難怪結論不是遲遲不敢作成,就是以拖待變,致公文處理效率不高,卻將責任全推給主辦事務官一肩扛,真不知公理何在?
借調制度在理論上應該是事務官,政務官既肩負國家要職,即不宜有「退路」思維,始能以「國家己任」、「死生度外」為社稷付出,為國家貢獻。
(本文刊登於112.02.01 聯合報民意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