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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耀輝 | 從貪腐公式看食藥署官僚現形(上)

今年疫情失控,六千多人死亡,快篩之亂是關鍵因素之一,衛福部食藥署一連串的失能、瀆職、違法等不當作為,要負最大的責任。

例如,四月初疫情爆發,快篩劑嚴重不足時,有人想捐贈歐盟上市的快篩劑,食藥署以「歐盟產品上市途徑多樣,且未能確認核准資訊,不像美、加等國審查要求明確及核准產品資訊透明」,因而要求檢附完整報告,重演政府阻擋民間捐贈疫苗的謬劇。而民眾自主應變,透過海外親友郵寄快篩劑,也遭食藥署卡關,被朝野立委批評是「官僚殺人」後,食藥署才勉強放行,但民眾已負擔鉅額關稅、倉儲費用及規費,還錯失了將近一個月的寶貴時機。

上述官僚行徑,證明食藥署不該管的拚命管;食藥署所謂的「以消費者為中心之管理,民眾取得醫材更方便,享受與國際同步的醫材」不可信,官僚以「管制人民」為樂的權力欲暴露無遺。

另一方面,像極了落後國家的實名配給制,快篩劑現在一劑還要一百元,是國際零售價格的數倍,為廠商創造超額利潤,造成進口者眾,連和醫材無關的業者也來分食。食藥署竟對小吃店、文具商、資本微小、地址不符的企業,也准予進口快篩劑。食藥署偏信美國EUA審查的心態被廠商洞悉,致黑心廠商申請自美進口,再用第三地黑心產品混充,造成民眾無辜染疫。還有廠商在申請快篩劑過程中,接到兩家顧問公司主動聯繫,聲稱可以協助快速獲准,令人質疑食藥署有人內神通外鬼。食藥署失能、瀆職的劣跡斑斑,早就讓國人怒不可遏。

顯而易見,食藥署自己都違反了「醫材管理法」。上市前把關方面,對業者許可執照核發,醫材販售及流向管理、優良運銷、醫材之登錄與查驗登記,專案核准輸入等,屢見輕忽縱放。上市後監控方面,安全監視、不良事件通報、業者主動安全評估、安全效能再評估、稽查及取締、邊境抽查檢驗、品管系統,以及非法及不良醫材之處分、回收處理等,都漏洞百出,所謂的保障國人使用醫材之安全、效能及品質,根本就是笑話。

更令人心寒的是,食藥署署長吳秀梅並非最近才如此囂張跋扈。

去年疫苗之亂的當下,她自肥將非一線人員納入優先接種,造成食藥署一點七倍的施打率;為讓高端疫苗通過EUA,黑箱更換一半的審查委員;這次黑心快篩劑流入市面,她還高傲地反問國人「不是應該譴責違法廠商嗎?」證明有關係的官僚就沒關係,蔡政府縱容官僚已經是明目張膽,把人民當盤子。

這一切,印證了財經理論的「貪腐=獨占(管制)+裁量權─課責」公式,說明政府官僚若對行政資源或公共服務擁有管制的壟斷權力,且可以自由裁量誰能得到資源、服務及數量的多寡,卻無課責顧慮,貪腐就會層出不窮。

(本文刊於2022年7月11日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