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因應於科技文明的進化而讓包括數位性剝削在內的兒童、少年性保護議題,有其針對所隱含的結構意涵,以進行通盤檢視之必要。
誠然,以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通報被害概況為例,資料顯示從2018年的1,060人到2022年上半年的1,029人,雖然,兒少性剝削總人數的增加並不明顯,不過,還是有其一般民眾是遠多於原住民以及15歲至未滿18歲還是居於第一順位的發展趨勢,只是,12歲至未滿15歲的人口族群已經並駕齊驅,至於,12歲至未滿18歲的少年標地對象,係以在校就讀的學生身分為多,但是,輟學與失學的兒少性剝削人數,依然維持一定的比重;此外,性剝削的報告來源部分,教育、警政與社政分屬於責任通報的前三大宗,但是,移民相關人員、保育人員、戶政人員、村里幹事、觀光業從業人員、電子遊戲業從業人員、資訊休閒業從業人員、就業服務業從業人員的進案比例,卻是偏低或闕如,值得一提的是,性剝削的案件類型還是以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物品的『搞自拍』佔了八成的比重,但是,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使兒童或少年從事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遊伴唱伴舞等行為以及利用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之類的『傳播妹』或『援交妹』,比重卻是漸次下降。准此,如何與時俱變解讀兒少性剝削之於數量與質性的雙重變化,藉以找出兒少性保護議題變遷意涵的貓膩所在。
基本上,包括性騷擾、性勒索、性誘拐、性虐待、性暴力、性霸凌、性侵害、性剝削抑或性犯罪等兒少性保保護議題,還是要有更為明確的概念性操作;再則,從兒少的個人動力、父母的家庭動力、同儕的團體動力、網路上線的數位動力、典章法令的制度動力,以迄於認知基模的文化動力,點明出來:欠缺對於兒少性保護議題所關涉到縱貫、橫貫之於動力分析的大數據分析,多少也讓兒少性保護的議題發想及其結構性解套,多了些拼湊的圖像與想像以及少了些性保護議題的相關真相,更遑論衍生出來諸多的亂象,連帶地,無法復歸於所應該要有之質性研究的資料爬梳,更教兒少性保護議題,缺乏廣度、深度、強度與長度的多方檢核。
冀此,扣緊「理念-政策-立法-行政-服務輸送」的關照架構,那麼,攸關到當前兒少性保護議題相關制度運作失靈的考察針砭,理當是要還原回到包括:如何看待兒少作為權利主體性的文化主義解讀?兒少身心安全的保護政策定調,要如何凸顯國家最終責任的積極性角色扮演?而諸如<刑法>、<刑事訴訟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少年事件處理法>、<家庭教育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跟蹤騷擾防制法〉的增修變革,如何追趕已然是處於失控之中的數位網路迷思?至於,訴諸於依法行政和依法辦理的行政介面,攸關到兒少性保護議題的行政系統整合,更是要有教育部、數位發展部、衛福部、警政署、勞動部、經濟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移民署之於跨部會且跨域專業的照顧管理機制?連帶地,任何攸關到兒少性保護議題的運作機制,像是查獲、通報、成案、進園、離園、緊短安置、繼續安置、返家、中途學校、矯治機構抑或後續追蹤,直指出來的是要如何將涉及到性保護議題的兒少本人安危及其招致兒少性保護議題的歸因事由,以進行演變歷程的發展性解構,就此而言,兒少性保護議題背後所投射出來生態系統的整體性會通,這才是兒少性保護工作良寙的糾結與癥結所在。
總之,從網路、數位、線上到近在咫尺的元宇宙,相與關聯的虛擬兒少性保護議題,更是讓這群主人翁處於自身難保的安全困境,相形之下,更加凸顯處於『無知之幕』的國家機器或公民社會,要如何得以找到設置停損點的策進作為?
(本文曾刊登於111.11.03 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