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新竹市政府每月發放3千元的安老津貼給65歲以上的新竹市長者,只是,該項行之多年的社政福利作為,卻也引來諸多的議論,而有其進一步延伸探究的思辨空間。
基本上,該項『好康獲得免費福利』的安老津貼措施,發放的門檻被要求須於民國98年1月1日前就要設籍於新竹市的高齡住民為限,雖然,後來再遷入新竹市的這些社會性移入人口,並沒有享有同樣的福利待遇,但是,單就這部分的年度經費,1年便要發放高達新台幣13億元的安老津貼,因此,倘如是要進一步將設籍開放至109年10月的市民長輩,即使是採取較為嚴格的排富原則,推估一舉會增加3千多人,等於1年就要增加1億1千多萬元的安老津貼預算,事涉到新竹市政府本身的財政狀況,而需要多方的衡量討論。冀此,在這裡的論述思辨直指出來的就不在於是否要放寬設籍的時間日期,而是開放與否所需增加的地方財政負擔,這才是問題的癥結所在,況且還有發放安老津貼之於正當性、比例性、妥適性、財政健全性及其積極差別待遇的通盤檢討,換言之,當安老津貼已然權充成為某種的政策性福利之際,如何要復歸對於包括長者在內之全體新竹市民的社會福利政策規劃,這已經有如緣木求魚般難以寄盼,也就是說,民粹主義的代議制度選舉效應,也讓包括安老津貼在內的各種福利津貼手段,只會食髓知味且不斷的加碼、惡化,更遑論嘎然喊停。
事實上,聚焦於該項安老津貼的技術性操作,本身就充滿著諸多的議論之處,這其中包括有世代居住於新竹市的耆老住民以及搬遷入住於新竹市的高齡長者新住民,此一截然二分的絕對性剝奪,自當是會有出現規範性需求(normative need)及其表達性需求(expressive need)的兩頭落空,如此一來,以高齡人口族群為其選票考量的該項另類恃從福利主義,這一點投票效益的勝選評估,還是有其商榷之處,況且以侷限的社福經費預算,又要如何讓從老人權益保障到長者福利促進、從安老津貼到扶老服務以迄於從福利津貼的特別範疇、資格確切的特定長者到經濟安全之特殊需求,皆能符合生存及發展的最適照顧原則。
總之,即使扣緊工具層次的變革措施,一方面發放的門檻規定係要以設籍的時間點抑或設籍的年數長短為主,這部分有還原於比例原則的檢討空間,但是,何以要發放安老現金給付的福利津貼,這才是該起議題探究的真義所在,連帶地,從長者到兒少、婦幼、身障以及其他的人口族群,又要如何讓有限的公共資源,得以達到平等(Equality)、公正(Fairness)之於公平(Equity)的配置原則,那麼,值此選舉期間的市府、議會以及諸多候選人對於安老津貼是否鬆綁的針鋒相對,公民社會似乎沒有可以參與理性辯護的論述空間。
這一場加碼福利津貼的民主選舉,熱情演出之餘,對於提升公民政治素養,還是殊為可惜。
(本文曾刊登於111.10.01 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