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王順民 | 關於青少吸菸要雙禁一事的延伸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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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順民 | 關於青少吸菸要雙禁一事的延伸性思考

針對台灣一地青少年吸菸人口倍增,致使國、高中職生使用電子煙比率也相形增多的突兀情事,包括全國家長會長聯盟、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董氏基金會在內的五大團體,共同呼籲延宕多年的<菸害防制法>應於本會期儘速完成修法,藉此避免更多的青少年受到新型菸品的身心毒害,顯然,從菸品、菸害到防制與防治到演進歷程,實有其進一步思辨之處。

基本上,相關資料或資訊的多方揭露,顯現出來台灣社會的青少年吸菸行徑及其相與衍生的預期或非預期性惡果,遠遠超出想像之中的棘手、束手,只不過,乍看之下的青少個人行徑,背後卻是有其從無律到他律、自律、紀律、法律抑或是天律的相與糾結拉扯,這是因為:首先,雖說是記取先進國家對於青少族群菸品使用的開放政策而來的無效管理,進而祭出因地制宜的地方自治防制措施,但是,島國如台灣,卻出現僅有14個縣市各有專設的地方自治條例,但是,也出現了規範不一的弔詭情形,甚或並未從源頭禁止,而只消極規範未成年與禁菸場所;連帶地,即使是有明確雙禁電子煙、加熱菸的地方縣市政府,但是,基於在商言商的菸品商機使然,業者巧妙避開了「電子煙」3個字,而改為魚目混珠之類的「蒸氣館」,抑或乾脆把出貨地標示跳開這3個縣市,致使網路上違規販售的情況,依舊是熱絡大賣。

如此一來,青少年電子煙的使用率也從2018年的2.7%上升至2021年的6.6%,情況之嚴重,也讓校園學務人員出現疲於奔命且抓不慎抓和父母家長防不慎防的左支右絀困境,就此而言,訴諸於<菸害防制法>的修法工程,當只是某種下下之策的權變作為,畢竟,需求創造供給及其供給所衍生出來的各種假性需求、不當需求的人性誘因,早已讓時下年輕世代的心靈結構,充斥更多價值混淆、認知錯亂、是否不分、戕害己身抑或反社會行為之諸多迷思、脫序的集體客觀事實,如此一來,針砭之道理應是要扣緊「個體-制度-大環境」的思辨架構,藉此找出從個人動力到家庭動力以及政治經濟動力的破口之處,遠地不說,以身賤命的不良示範,是否隱含上行下效的不良身教或境教,更遑論於從一手菸到二手菸以迄於三手菸的錯亂認知基模?至於,回應青少世代次文化的認同連結,那麼,如何因勢利導於該項嫌惡物的不當依附,那麼,現行的防制、戒治等策進作為,是要有推動解構和新構之必要,如此一來,對於<菸害防制法>的增修變革,自當是要有成為立法院新會期一項劍及履及的公民共識之必要;最後,從菸品到菸稅、菸捐而來的不義之財,無論是用以增補社會福利或長期照顧的財政缺口抑或是滿足跨國資本主義的政經利益,顯現出來,美其名是事前性質的『防制』,疑有事後收拾不堪善後的『防治』之實。

顯然,從『林則徐』到『徐則林』的一線之隔,已近二百年之久的菸品帝國主義,台灣還在負嵎頑抗且困獸猶鬥之中。

(本文曾刊登於111.09.05 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