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山非市」的議題,自2016年起受到關注。筆者曾於2016年以專家學者身份,出席立法院「『偏鄉教育專法』制訂」公聽會,指出制訂偏鄉教育專法涉及資源的再分配與教育公平正義的落實,因此呼籲在思考所謂「資源不足」地區時,應該也要將「非山非市」(當時稱為「不山不市」)地區納入。
而後,教育部於2017年制訂了《偏遠地區學校發展條例》,試圖擴增對偏遠地區學校的定義,以「交通、文化、生活機能、數位環境、社會經濟條件或其他因素」等六大面向,來含納部分非山非市地區學校;2019年亦公布《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將非山非市學校納入專案補助對象。
根據《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第2條第2項,教育部將「非山非市」學校定義為:「非偏遠地區學校,而經本部核定教育資源需要協助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但如今,在2022年,「非山非市」學校卻仍未擺脫資源差異的困境,依舊無法掙脫資源匱乏的束縛。
究竟,目前我國非山非市中小學的分布情況為何?當前非山非市中小學面臨什麼樣的資源不足困境,又有何解方?
一、非山非市中小學分布現況
筆者根據教育部所發佈的110學年度非山非市與偏遠地區中小學名單,計算出我國各行政區的校數統計(如表一)。由表一可見,110學年度我國「非山非市」中小學共有434所,佔我國中小學總校數的12.9%。
就各行政區而言,在「校數」方面,非山非市中小學校數最多的前5個行政區,依序為:屏東縣(53所)、高雄市(51所)、彰化縣(50所)、台南市(41所)及桃園市(38所);而在「比例」方面,非山非市中小學佔比最高的前5個行政區,依序為:屏東縣(26.4%)、彰化縣(23.6%)、嘉義縣(19.7%)、苗栗縣(19.4%)及高雄市(15.8%)。進一步分析可發現,屏東縣不僅是非山非市中小學校數居全國之冠,其所佔比率也是全國最高;而彰化縣及高雄市,無論是在非山非市中小學的校數或是比率方面,皆在全國排名前五之列。
表一110學年度各行政區非山非市及偏遠地區中小學校數統計
行政區
中小學校數
佔該行政區中小學校數比率
非山
非市
偏遠地區
(含分校)
總校數
非山非市
非山非市+
偏遠地區
台北市
0
0
207
0%
0%
新北市
24
58
276
8.7%
29.7%
桃園市
38
30
248
15.3%
27.4%
台中市
25
48
307
8.1%
23.8%
台南市
41
112
272
15.1%
56.3%
高雄市
51
71
322
15.8%
37.9%
基隆市
2
0
50
4%
4%
宜蘭縣
16
19
100
16%
35%
花蓮縣
7
81
126
5.6%
69.8%
台東縣
3
82
109
2.8%
80%
新竹縣
16
37
116
13.8%
45.7%
新竹市
0
0
48
0%
0%
苗栗縣
28
55
144
19.4%
57.6%
彰化縣
50
63
212
23.6%
53.3%
南投縣
29
104
171
17%
77.8%
雲林縣
22
112
189
11.6%
70.9%
嘉義縣
29
94
147
19.7%
83.7%
嘉義市
0
0
28
0%
0%
屏東縣
53
94
201
26.4%
73.1%
連江縣
0
12
12
0%
100%
澎湖縣
0
48
51
0%
94.1%
金門縣
0
24
24
0%
100%
總計
434
1135
3360
12.9%
46.7%
資料來源:
1.非山非市及偏遠地區校數:筆者計算自教育部發佈之「110至112學年度非山非市學校名單」、「110學年偏遠地區國中小本校名錄」及「110學年偏遠地區國中小分校分班名錄」。
2.各行政區中小學校數:筆者計算自教育部編印之「國民中小學校數概況統計(110學年度)」。
若再加上「偏遠地區」中小學校數來合併檢視,可發現,我國有54%的行政區,非山非市與偏遠中小學的合計校數,佔該行政區中小學校數的5成以上。其中不乏非山非市中小學校數或比例排行已經很高的行政區,如嘉義縣(83.7%)、屏東縣(73.1%)、苗栗縣(57.6%)、台南市(56.3%)、彰化縣(53.3%)等。由此可見,在地方政府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同屬資源不足的非山非市及偏遠地區中小學,恐出現排擠效應,造成弱勢者之間相互爭奪有限資源的情形。
二、非山非市中小學面臨的困境:超過七成的加額補助項目跳過「非山非市」中小學,在教育資源分配的結構中依舊被置放於最底層的位置
過去,非山非市中小學如同孤兒般,在先天資源不足的情況下,不但無法擁有都會區學校的豐富資源,也被排除在政府對偏遠地區中小學的政策補助之外。然而,當前的非山非市中小學,雖已被教育部定義為「教育資源需要協助」者,並納入經費作業要點對象,但事實上,在教育資源分配的結構中,非山非市中小學依舊被置放於最底層的位置。
若檢視《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中對「偏遠地區」及「非山非市」中小學的補助,可發現在22個補助項目中,有16個項目僅提供給偏遠地區中小學,包括:
屬於「設施或設備」的數位或資訊、藝文、圖書、交通車、衛生保健與午餐等5項;
屬於「教學及行政人員之進用」的教師、外加行政人員、專業輔導人員或社會工作人員等3項;
屬於「學生學習及輔導」的基本學力、文化美感體驗教育、游泳及水域運動、健康促進教育、活化教學與多元學習、課後陪伴等6項;
「協助學校發展課程與教師專業支持」之1項及「閱讀推動教師」之1項。
換言之,在該作業要點中,有73%的補助項目,都略過非山非市中小學。
教育部推出的補助要點,看似讓非山非市中小學享有與偏遠地區中小學同等的加額補助。然而,卻依舊給予兩者差異化的資源對待,並未正視非山非市中小學原先在資源分配的結構中,已處於最底層位置,必須給予積極性差別待遇的事實。
而如此口惠而實不至的政策思維,反而將非山非市中小學推入更底層的位置:以看似已落實平等、教育正義的政策,掩蓋非山非市中小學依舊被差異化對待的事實;非山非市中小學的困境將更難以被察覺、難以發聲。
三、非山非市中小學困境解方建議:引入民間企業資源,建立資源媒合平台與潛能開發支持系統
那麼,在當前地方政府資源有限,而中央政府政策思維亦待檢討的情況下,該如何為非山非市中小學資源不足的困境尋求解方?筆者建議,應朝「開源」的方向,引入民間資源及能量,為非山非市中小學引入活水。
1.建立非山非市中小學「資源媒合平台」
針對非山非市中小學的軟硬體設備及設施,建議由地方政府出面建立資源媒合平台,積極引入企業、大專校院或民間相關組織之資源,推動如資助、認養等合作模式,讓每一所非山非市中小學,都能獲得及時幫助,擁有設備、設施補足及更新的機會。
2.建構非山非市中小學孩子「潛能開發支持系統」制度
除了軟硬體設施之外,筆者認為,建立積極性的教育支持措施亦屬必要。因此,針對非山非市中小學孩子的學習及自我探索機會,建議由地方政府整合包括儲備教師、退休教師、大專校院及其學生、志工、具相關專業的基金會等資源,形成專責團隊,為非山非市中小學的孩子建構「潛能開發支持系統」的常態性制度。
透過這樣的制度,以學校或社區為單位,提供具系統性、進階性、持續性的課外學習機會,包括課後或假日的系統性活動、營隊或課程安排等,讓每位孩子擁有更多接觸閱讀及學科外多元領域的充足機會,協助其能更了解自身興趣、探尋自身潛能、發展多元智能,進而選擇適合自身的生涯發展方向。
筆者希望,透過「資源媒合平台」及「潛能開發支持系統」的建立,協助非山非市中小學厚植永續發展的基礎,並使非山非市的孩子擁有公平的潛能發展機會,去除其不需要承擔的恐懼與擔憂,進而能安心成長、邁向充滿希望的未來。
(本文已於111.07.27刊登於「獨立評論@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