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曾慧青 | 開放水域遊憩三不管 民眾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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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慧青 | 開放水域遊憩三不管 民眾自求多福

高雄市蓮池潭自去年開放民眾從事水域遊憩活動,近日卻發生首次溺水身亡事件,引發民眾質疑「還河於民」政策安全措施配套不足。雖然陳市長將責成市府各單位,檢討相關措施,但是高市府觀光局在事發當日卻表示,民眾下水需注意自身狀況,提供戲水活動的單位也需提供該有的安全設備,似乎將責任推給民眾和民間業者。

國內目前有關水域遊憩活動管理的法規主要是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訂定的《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依據該辦法第4條規定其管理機關,位於風景特定區、國家公園所轄範圍者特定管理機關轄區範圍以外,為直轄市、縣(市)政府。蓮池潭非屬前述特定管理機關轄區範圍,其管理機關為高雄市政府,但是權責單位卻涵蓋了該市的觀光局、運動發展局和水利局。由於該池潭水域劃分為幾個區塊,包括:觀光局管理的滑水主題樂園,運發局負責的水域運動中心,水利局、舊城國小等亦有負責的水域。但是對於自行下水民眾的管制,似乎成了三不管,民眾只要掃瞄池潭邊觀光局立牌上的QRcode或至觀光局行政資訊服務網填寫資料,實名登記後,並穿好救生衣等安全措施,即可下水活動。但是掃瞄QR-Code和穿救生衣並無強制性,僅立個告示牌,要求民眾自主管理,未見安全的配套措施,例如:連救生員、租借救生衣的地方都沒有,民眾只能自求多福了。

還水於民政策固然值得肯定,但是開放前若缺乏周整的探勘、評估,開放後又缺乏嚴密的安全防護措施,造成憾事發生,負責的政府單位實難辭其咎,更可能重創當地的水域遊憩活動產業。

建議各級政府在開放水域遊憩區域時,應進行周整的評估,若不符合民眾需求應進行整頓,並提供足夠的安全措施,同時,透過媒體、活動等方式持續宣導、教育民眾水域活動的安全。

(本文曾刊載於2022年7月22日刊載於《蘋果新聞網》「蘋評理」即時論壇)